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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广州社保公积金,广州公积金代理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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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: 浏览次数:139代理广州社保公积金,广州公积金代理公司 
社保代缴: 40
公积金代交: 40
单价: 40.00元/1
最小起订量: 1 1
供货总量: 10000 1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1-02-25 10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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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代理广州社保,广州五险一金代缴,广州人力资源公司,广州工资代发,广州劳务派遣公司,咨询热线:13431007953(微信同号),QQ:852001335

宋某20016月入职北京某公司,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200821日至2010131日,合同约定其岗位为会计,月基本工资为4200元。宋某20084月被查出怀孕,同年119日,她正常生产。期间,她请假一周并提供假条。

公司2008624日做出《通报》,内容为鉴于宋某提供虚假假条,违反了公司《员工手册》,本应辞退,但考虑至其已怀孕,所以决定免去她会计职务,待岗时间至合同到期,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,且不支付任何补偿。该公司于2008721日通知宋某在家待岗保胎休息,自20086月至20101月每月发放800元工资。

2009年,宋某向仲裁委申请仲裁,要求公司支付其20086月至2010年的工资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。但仲裁委作出裁决后。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,经法院判决,该公司最终支付宋某20086月至20101月的工资差额62675.65元,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500元。

骏伯人力集团成立于2003年,18HR外包经验,国内60家分公司,300多个操作网点,一对一专业服务,值得信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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